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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市组织宣传《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7-08-17 08:15 文章来源:
文章类型:
摘编
内容分类:
新闻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一百门前设立咨询台和宣传点,宣传条例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祥、副市长唐丽华参加了宣传活动。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共四十一条,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的定义和监管环节、行政执法主体、压力管道设计及安装许可、特种设备维修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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